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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成死对头的狗,把心梗当心动了
谷茵茵 著
来源:cd 主角: 林依水,沈炼 时间:2026-10-29 10:09:45
小说介绍
《穿成死对头的狗,把心梗当心动了》内容精彩,“谷茵茵”写作功底很厉害,很多故事情节充满惊喜,林依水沈炼更是拥有超高的人气,总之这是一本很棒的作品,《穿成死对头的狗,把心梗当心动了》内容概括:林依水从慈佑堂回来,脸上带着郁郁之色。恰逢酉时,该去茶楼接她爹回家了。刚到五福茶楼门口,便迎面走来几个街坊邻居家的小子。“林依水,脸色这么差,慈佑堂又死人啦?”话虽直接,却没有恶意。慈佑堂是专门收留无家可归的流浪女子的,有些得了重病,抗不过几日便去了,所以死人也是常事。而今日的确死了一位姑娘,那姑娘还是林依水亲手背回来的。这种事虽见得多了,但林依水的心情依旧不大好,敷衍地朝他们看了一眼,没接话。一...
第1章
林依水从慈佑堂回来,脸上带着郁郁之色。
恰逢酉时,该去茶楼接她爹回家了。
刚到五福茶楼门口,便迎面走来几个街坊邻居家的小子。
“林依水,脸色这么差,慈佑堂又死人啦?”
话虽直接,却没有恶意。
慈佑堂是专门收留无家可归的流**子的,有些得了重病,抗不过几日便去了,所以死人也是常事。
而今日的确死了一位姑娘,那姑娘还是林依水亲手背回来的。
这种事虽见得多了,但林依水的心情依旧不大好,敷衍地朝他们看了一眼,没接话。
一个小子笑嘻嘻堵着她道:“给你爹买几本新书吧,这一个月说的都是老故事,都听腻了。”
“就是啊,一个《列子》的‘扁鹊换心’听了七回,我都会背了!”
她爹林望山是五福茶楼的说书人,在青槐巷一带也算颇有名气。
林依水不耐烦道:“你怎么不自己去买书?”
“我们要是认识那么多字,还用得着跑来听你爹讲啊?”
林依水:“人蠢更要多读书。”
“你……”
几个人颇不服地说了句扫兴,勾肩搭背地走了。
林依水进了茶楼,等散了场,替林望山背上小书箱,搀着人回家。
林望山年轻时为了考秀才,把眼睛给熬坏了,如今只有戴着一副厚厚的金丝叆叇才能视物,所以林依水只要有空,都会来接他回家。
好在五福茶楼离家不远,穿过街进了青槐巷,过了长宁侯府门口便到了。
偏偏好死不死的,遇到侯府的马车占道拦路。
“小侯爷归府,闲杂人等避让!”
荆骁、荆遥兄弟二人挎着腰刀清道。
这青槐巷里拢共就两户人家,一个是长宁侯府,一个是林依水家。
所以这清道,就是针对她们的。
巷子并不窄,足够两辆马车并行,可小侯爷的排场大,不光是马车巨大,还配了四个小厮,四匹黑马。
那乌木辎车比她家的院门还宽,玄**厢,镶鎏金铜饰,连车帘都是上好的素色织锦,金线滚边。
小厮衣着统一,穿着锦缎短褐。四匹黑**毛发油光锃亮,脖子上悬着一串银铃铛。
林依水盯着那被风拂动的车帘,道:“沈炼,好狗不挡道。”
“大胆!小侯爷的名讳也是你能直呼的吗?”荆骁长刀一抽,指着她怒道。
荆遥则习以为常地抱着胳膊,已经懒得管了。
林望山低声说:“罢了,依水,我们先退到一旁。”
林依水把他扶到墙角站好,车帘被小厮掀开。
夏天的太阳落得不早,阳光恰好照在车里的人身上。
沈炼穿着一身黑金锦袍,那衣料是上好的织金缎子,掺着极细的银金闪丝,太阳一照,仿佛浮起了细碎星芒。
发间和衣服上全是细细的珍珠链子或鎏金链,连耳垂都挂着一对黑金流苏耳坠。
林依水毫不意外地翻了个白眼。
花孔雀就是花孔雀,出门给他娘扫个墓都能穿得如此花枝招展。
沈炼怀里抱着一只长毛狗,据说是西洋来的,雪白雪白的,长得像小狐狸,冲林依水歪了歪头,叫了一声。
“嘘,煤球,不许无礼。”
沈炼拿着一把黑金折扇,轻轻敲了敲沈煤球的头。
“见了同类,摇摇尾巴就算打招呼了。”
沈煤球真的晃了晃尾巴。
听到他骂自己是狗,林依水抬脚就要上,林望山拦她,她直接拍开他的手:“别慌,我去去就来。”
林望山叹了口气。
唉,不是冤家不聚头啊,十一年了,这俩从认识那天起吵到今日,已经十一年了。
“沈断云,你一天不找骂浑身难受是吧?”
林依水自顾自往前走,瞥见荆骁过来拦路,恶狠狠地瞪过去。
荆骁拿刀的手抖了一下,看向沈炼:“您看她……”
沈炼慢条斯理地抱着狗,走下了马车,站到林依水面前。
“沈煤球是全天下最聪明的狗,能和它相提并论,是你的福气。”
这话听得林依水牙根**:“你再说一遍?”
“不服气?”沈炼眼睛一弯,笑眯眯地俯下身,“不服气就卷铺盖走人啊,你家那院子,正好用来给它搭个小窝。”
林依水抬手,直戳他双眼。
唰一声,黑金折扇打开,扇骨刚好卡住了她的两根手指。
她抬脚一踹,沈炼又熟练地侧身躲过。
林依水这一脚是带了极大怨气在的,所以算是使出了全力。
被他这一躲,她一条腿直接送了出去,在地上劈了个叉。
除了荆骁没绷住,其他人都淡定非常地目视前方,像是对此情此景已经见怪不怪了。
林依水胯骨一疼,嗷嗷低叫了两声,身旁的宽大身影蹲下来,托腮欣赏着她的表情。
“沈煤球,姐姐厉不厉害?”
沈煤球没有回答他阴阳怪气的问题,而是从他怀里跳到了地上。
沈炼没看它。
林依水低头一瞧,急得骂道:“臭狗,不许吃!”
她随身的小包里装了一袋红薯干,刚刚掉了出来,那是给她阿姐买的。
见人来抢,沈煤球直接叼起袋子边边,迈着小碎步哒哒哒跑起来了。
“你……”
林依水瞪着眼前的一幕,扭头道:“管管你的狗啊!”
沈炼欠揍地挑眉:“受不了的话,就搬走啊。”
林依水懒得理他,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追了上去。
一人一狗围着马车转起来。
沈炼慢悠悠起身,慢悠悠摇着扇子,指挥道:“去,去她家门口撒泡尿,晚上就给你加鹿脯。”
沈煤球转晕了,调转了方向,冲向林家大门。
“这小祖宗,成精了嘿。”荆骁赞叹道。
沈炼勾唇道:“本侯的狗,称一句多智近妖也不为过。”
正说着,却听荆遥急切开口:“林姑娘,小心——!”
风过无痕,唯有青槐叶摇动几许。
一声惊呼和狗叫同时传来,沈炼绕过**视线的马车循声看去,顿时一怔。
“林依水!”
金陵多雨,石板路的两边都会建砖砌的明沟用来排水,不算深,两尺左右。
他快步赶过去,林依水上半身子栽进水沟里,只有两条腿还卡在外头,像只旱死在岸上的蛤蟆。
把人抱出来后,已经晕过去了,手里还攥着一撮狗毛。
沈炼眼皮猛地一跳。
狗呢?!!
荆骁趴在水沟边,道:“爷,小祖宗在这儿呢!”
——
偏慢热的小甜文/ 一丢丢宅斗/ 可能还有一丢丢江湖线,主要还是小情侣日常斗嘴+甜甜互撩。如果有喜欢这本书的宝宝,麻烦加加书架,点点催更。有任何建议可以在作者有话说里评论我哦(´๑•ω•๑`)
江湖线会出现一些看似取向模糊的怪人,但对男主是单纯对老大的崇拜,纯*G没有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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