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读书简介
短篇《晚风宠》,现已完结,主要人物是程越沈念,文章的原创作者叫做“铃洛”,非常的有看点,小说精彩剧情讲述的是:为了程越,我卖了我妈留给我的传家玉。给程越交学费、给他生活费,让他在省城读书。三年后他带着孙晴出现在我面前,要和我离婚。他给我90万,说当年的钱按10倍还我。我没吭声,直到江迟问我:“他眼睛是不是有问题?”其实他眼睛好的很,不然,怎么会看上孙晴。“我觉得他眼神不好,”江迟说,“不然怎么会跟你离婚。”那年春天来得格外早。三月初,老城墙根的迎春花炸开一片,黄得晃眼。我蹲在店门口刷猫砂...
第2章
“活当。”我说,“我以后要赎。”
我把当票叠成小块,塞进牛仔裤后兜。
洗衣服时忘了掏,稀巴烂。
“程越,”我开口,嗓子干得像三天没喝水,“我当年卖的是我妈留给我的传家玉,不是现金。那是典当行,我赎不回来了。”
程越别过脸。
他别过脸这个动作,三年前我见过。
那天晚上他站在店门口,说念念我考上了。
我高兴得把刚煮的馄饨打翻,手背烫红一片。
他握住我的手,看了看,然后别过脸。
我那时以为他是心疼。
“我现在的位置,”他说,眼睛看着门口那棵歪脖子槐树,“不能有一个开宠物店,和猫狗混在一起的老婆,你不懂吗?”
我懂。
我只是有点累。
三年来我一个人守着这间店,冬天水管冻裂过,夏天猫瘟死过三只。
我跪在地上给它们一只一只擦身子,用酒精棉擦干净它们嘴角的血沫,包进旧床单里,埋在城郊那片荒废的苗圃。
我没告诉程越。
他那时候正忙着面试,忙着转正,忙着从一个县城来的穷小子变成“省城单位的青年才俊”。
街坊围在门口。
有人在拍视频,手机镜头反着光,像一只只黑黢黢的眼睛。
我把结婚证从抽屉里拿出来。
红封面,我亲手包的透明塑料皮,边角翘起来一点。
我用手指按了按,没按平。
“行。”我说,“90万我收,婚我离。”
我把那张卡放进口袋。
程越站着没动。
孙晴轻轻拉了拉他的袖子。
我低下头,继续给笼子里的橘猫添水。
他们什么时候走的,我不知道。
等我再抬头,门口已经没人了。
隔壁卖烧饼的陈大爷端着一碗豆腐脑进来,搁在柜台上。
“趁热吃。”老头嗓门大,“加了两勺糖。”
我嗯了一声。
拿起勺子,舀了一口,甜味漫过舌根,我发现自己嘴里全是苦的。
那天晚上我没关店,坐在收银台后面,把那张卡翻来覆去地看。
90万。
够我还清典当行、把店里空调全换成新的、给寄养的猫狗添一批进口粮,还剩五十几万。
我不知道自己应该高兴还是应该哭。
最后我什么都没做,趴在桌上睡着了。
梦里我妈还活着,坐在老屋的院子里择豆角,抬头问我:那个小程,对你好不好?
我张了张嘴,没答上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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