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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言情《晚风已走,情已散》,由网络作家“佚名”所著,男女主角分别是佚名佚名,纯净无弹窗版故事内容,跟随小编一起来阅读吧!详情介绍:我天生开智晚。三岁才会叫爸妈。十岁才知道讲台上站的人不是再陪我玩木头人的游戏,是老师。十八岁,霍景升向我表白,我稀里糊涂的答应了下来。二十二岁,社团活动上霍景升的女兄弟抽到了大冒险。众人起哄要霍景升和她假装一个星期的情侣。霍景升一脸无奈却还是宠溺的应了好。周月笑嘻嘻的跳进霍景升的怀里。“景升,我们这样阿燕不会生气吧?”他不在意道,“她脑子笨想不明白这些。”我顿了顿,很认真的问他。“所以,现在周月才是你的女朋友吗?”霍景升有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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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如行没有防备,被霍景升一拳砸倒在地。
但很快反应过来后,霍景升就不是孙如行的对手了。
毕竟孙如行可是业余拳击手。
霍景升鼻青脸肿的倒在地上企图向我求救。
“明燕,他打我。”
他这话说的委屈巴巴,试图想要引起我的同情。
但我只是看了他一眼。
很认真的说。
“是你先打他的。”
说完也不管他咿咿呀呀的叫着想要再次吸引我的注意,而我全程没看他,只是认真的帮孙如行处理伤口。
“呼呼就不疼了哈。”
霍景升呆愣在原地。
从前这话我只对他说过。
他以前经常和社团聚会打篮球,时不时就会受伤,我就会一边帮他涂药,一边说。
“呼呼就不疼了。”
但后来,周月当着他的面嘲笑过我一次。
“景升哥,你这女朋友怕是傻子吧,说话还真是好玩。”
那以后,霍景升就不让我帮他上药了。
但现在曾经自己最不屑的,却成了自己最不可及之物。
霍景升只觉得心口一阵一阵的疼。
他爬起来,笑容中带着些讨好的意思。
“明燕,你看我带了你最喜欢的百合花。”
他兴致勃勃的递给我。
我却没有接。
我以前确实很喜欢百合,那是因为我以前在手机里看过。
百合代表百年好合的意思。
我天真的想要和霍景升一辈子在一起。
固执的甚至有些傻的觉得喜欢百合就能实现。
可后来。
我才知道,喜欢百合,也不一定会百年好合。
所以我现在已经不喜欢百合了。
我不想理会霍景升,他就亦步亦趋的跟在我们身后。
像是一只被主人丢弃的哈巴狗。
我很认真的转头。
语气冷硬。
“霍景升,不要在跟着我们,你这样算是跟踪,我可以报警的。”
“你有你的周月,我也有我的孙如行,这样很好。”
霍景升突然就急了。
他冲到我跟前。
“明燕,你真的误会我了,我和周月真的没有什么的。”
“我就是一时被鬼迷心窍了,可我心里喜欢的一直都是你。”
“明燕,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好吗?”
我皱眉,摇头。
“不要。”
“你说你心里爱我,但我看到的是你对周月的好。霍景升我和你不一样,我喜欢一个人心里有他,也只会对他一个人好。”
“我不喜欢你这种说爱我却对别人好的人。”
“这会让我伤心,让我不开心。”
霍景升急切道:
“明燕,我知道,是我不对,我会改的。”
我还是摇头。
“或许你说的是真的。”
“你现在真的喜欢我。”
“可,霍景升我不喜欢你了啊,我现在喜欢的是孙如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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