双修:我一手执笔,一手执剑是逍遥小师叔的力作,这本小说以其精彩的情节和丰富的内涵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。读者们深深被主角陆天明的魅力吸引,小说已经连载至第551章 给你一次活命的机会,总字数已超过1204674字。无论你喜欢穿越、玄幻、架空、小说还是其他类型的作品,这本小说都能给你带来不一样的阅读体验。
书友评论
我很想问,金手指不是代写书信拿经验么?你多久没写了?打了几百年的架了,忘了?不练级了?偏了点吧。。。。。开局一支笔,,可笑。
飞lu作者转的番茄是吧,经典上架前还行上架后纯厕纸
就前面百来章好看,后面就不好看了,甚至有点不知道在写什么。没意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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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阅读
他发现,自己刚才还是太乐观了。
放任薛麻子单独面对秀才。
主要是为了观察对方的武功套路。
他知道薛麻子必死。
只不过死得太过轻松,大大出乎他的预料。
江湖中行走超过二十年的老手,接他个两三招,不过分吧?
但谁能想到。
仅仅是一个照面,甚至都没看清楚秀才是怎么出手的,他大哥就去了地府。
不仅什么都没看出来,还折了己方的锐气。
搏命娘同样无比震惊。
这是,新手?
遥望带着她大哥下半身奔过谷口的马儿。
搏命娘心里升起一股凄凉。
强!
很强!
非常强!
这是她对陆天明的评价。
简单直白到让人绝望。
她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办法,能在那把细剑下活命。
“二哥,扯呼?”搏命娘清晰感觉到自己的声带在抖。
闵昌面如死灰:“扯不动,又来了一个。”
话音刚落。
身后响起马蹄声。
一行人齐齐回头望去,顿时呆住。
他们大多不认得马背上的人。
但没有谁不认得那把刀。
那把哪怕主人骑在马上,离地却仅有半尺的长刀,在道上很出名。
沙场铁鼓声犹震,鞘里长刀血未干。
刀名霜雪,余威尚存。
在五年前那个白雪皑皑的冬季。
那把刀,如霜雪一般席卷整个大楚南部。
刀的主人杀人,不论个数,论城。
“北...北将军?”搏命娘脸色煞白。
“你好,飞燕。”
北枫停在不远处。
他就这么骑马站着,却给人一种错觉。
似乎他跟胯下的良驹本就是一体,不分彼此。
“将...将军...”
搏命娘吞吞吐吐,感觉嘴巴不是自己的。
北枫,是她的将军。
有一段时间,她们兄妹三人并没有在一起。
她去了起义军,给北枫当斥候。
她亲眼见证这个比自己小了很多岁的男人,从一个不起眼的泥腿子,成为了大楚庙堂闻之色变的大将军。
那时候,她外号飞燕。
北枫感受到昔日部下的恐惧,嘴角微扬:“从此刻开始,我不是将军,你也不是飞燕,我是拖刀客,而你,是搏命娘。”
哐啷——!
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搏命娘心里摔碎。
她怔怔望着北枫,脸色惨白得如同死人一般。
北枫的意思,她懂。
这是警告她不要攀关系。
那抹嘴角上扬的笑容,实际上是死神在召唤。
“二哥,我们到头了。”
搏命娘含着肩膀,眸子里黯淡无光。
前有狼,后有虎。
狂刀闵阎罗,从来都没有这么绝望过。
两个年轻人,一个名不见经传,杀人像杀鸡。
一个威震大楚,名扬天下多年,更是杀人如麻。
绝望中,闵昌不服。
车马部的寻马人。
抛开灰色地带。
地位、俸禄,哪一样都比一个小小的捕快强。
“大楚为什么用你?死在你手下的将士,何止十万?”闵昌怒道。
“因为,我杀的人,比你多。”
北枫戏谑看着闵昌,像在看小丑。
闵昌张着嘴,说不出话。
是了,这个世道本来就是这样。
杀一人为罪,杀万人为雄。
他怎么能跟起义军的将军比。
可他就是舍不得死。
舍不得仕途,舍不得百花楼,舍不得刚到手的银子。
就在气氛像一根紧绷的弦随时都要断裂时。
喇叭谷里,再次响起马蹄声。
哒哒哒——!
声音不疾不徐。
“朱大人!”
见到来人模样,闵昌死灰般的眼里出现了一抹希望。
拼武力拼不过,拼靠山总行了吧?
七品不高,但你得掂量掂量他是谁的人!
只不过,朱冠玉就像过路的路人一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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