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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日下午,我在和技术部开项目复盘会,会议室吵了两个小时,我连口水都没喝上。
5月8日下午,我在楼下咖啡厅面试候选人——那是我手底下招进来的第一个应届生。我等了迟到二十分钟的她,然后聊了整整一个小时。
7月19日上午,我在厕所吐。那是胃病最严重的时候,吃什么吐什么,胆汁都快吐出来了。
我笑了一声。那笑声在空荡荡的楼道里回荡,听起来有点瘆人。
我拿出手机,给方晨发了过去。
方晨是我大学室友,现在是律所执业律师,专攻劳动法。
晨姐,救命。
电话五分钟就打过来了。
“你被盛恒讹上了?”她的语气带着明显的惊讶,“什么情况?”
“前公司新HR总监搞了一套骚操作,要追溯我在职期间的‘摸鱼行为’,让我赔四万八。”
“怎么定义摸鱼?”
“鼠标不动就算。”
电话那头沉默了三秒,然后传来一阵压抑的笑声。
“你放心,这官司他们打不赢。”方晨说,“首先,心率监测仪追溯过往行为,法律上没有依据。其次,竞业协议没给补偿金自动失效——他们给了吗?”
“没有。一分钱没有。”
“那协议是张废纸。”方晨斩钉截铁,“不过——如果你只是想让他们撤销追偿,那太便宜他们了。你保留过在职期间的考勤记录吗?”
“有。全部备份了。”
“太好了。”方晨说,“盛恒996是常态,没有加班费,对吧?”
“对。”
“你在那里干了两年。按劳动法,加班费全部算上,你猜他们欠你多少钱?”
我默默估算了一下:“六位数。”
“保守估计。”方晨笑道,“所以现在的问题是——你到底是要他们撤销那四万八的荒唐账单,还是要让他们把欠你的钱,连本带利吐出来?”
我握着手机,站在快递柜前,忽然觉得今天的阳光格外明媚。
“晨姐,”我说,“我想让他们把欠我的,连本带利吐出来。”
方晨教我做的第一件事是:算账。
我把过去两年的所有工作资料翻了个底朝天。
劳动合同里关于工作时间的描述只有一句“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安排”,关于加班费的条款是一片空白——只字未提。
竞业协议倒是写得很漂亮:乙方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在同行业竞争公司任职。
作为对价,甲方应在乙方离职后按月支付竞业补偿金,金额为乙方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。
我翻遍银行流水、支付宝、微信转账记录——没有任何一笔来自盛恒的款项备注“竞业补偿金”。
一分都没有。
协议从一开始就是张废纸。
但这还不是最大的收获。
真正让我兴奋的,是考勤记录。
盛恒的考勤系统会记录打卡时间和IP地址。
我当年为了做部门绩效考核,每个月都会导出一次数据存档。
现在全在我的硬盘里。
我打开一个Excel。
两年,七百多天。每一天的上班时间、下班时间、加班时长,清清楚楚——
平均每天工作时长:11.7小时。
平均每月加班时长:超过100小时。
法定节假日加班:累计7天。
周六日加班:累计超过80天。
没有一分钱加班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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