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章
我没有急着解释。
我在帖子底下看了很久。
直到凌晨两点,一个叫“晓雨妈妈”的账号回复了一条评论。
“我女儿年纪小,不懂得保护自己,幸亏遇到好心人提醒,不然还不知道会被欺负成什么样。”
那个账号的头像,是一张中年女人的**照。
我一眼就认出来了。
是王桂芬。
她甚至没有换头像。
我截图保存,然后给她发了一条消息。
“王阿姨,你说的那个好心人是谁?”
她没有回复。
过了十分钟,我又发了一句。
“如果你不说,我就把你伪造录取通知书的事情发出去。”
这次她回得很快。
“你威胁谁呢?”
“钱是你自愿给的。”
王桂芬发完这句话,立刻把我拉黑了。
原来在她们眼里,我的给钱是理所当然。
只有她们被揭穿之后,才会突然变成我的错。
第二天早上,我去打印店把所有资料打印出来。
老板看了我一眼,问:“小伙子,你这是准备打官司啊?”
“差不多。”
“那你可得多打印几份,网上那些东西一旦传开,删都删不干净。”
我点点头。
“我知道。”
我打印了三份。
一份给警方。
一份交给律师。
还有一份留在自己手里。
陈立帮我联系了一名做网络侵权案件的律师。
律师姓沈,四十多岁,说话很快。
他看完资料后,第一句话是:
“你吃亏就吃在太相信人,没有留下任何正式的资助协议。”
我说:“我当时没想那么多。”
“很多受害人都是这样。”
沈律师翻着转账记录。
“不过你也不是完全没有证据,连续七年的转账、备注、聊天内容,都能证明你是出于资助目的。”
他继续往下看。
“至于她说你对她提出不正当要求,属于事实指控,如果她拿不出证据,你可以**她侵犯名誉权。”
我问:“如果她说只是自己的感受呢?”
“感受可以说,但不能把感受包装成已经发生的事实。”
沈律师指了指那篇帖子。
“她写的是你要求她陪你见面,还暗示她做不愿意做的事情,这已经不是单纯表达感受了。”
我低头看着自己的手。
手掌上的水泡破了几个,边缘还沾着药膏。
“那我能追回那些钱吗?”
沈律师没有立刻回答。
“如果能证明她从一开始就以虚假身份骗取资助,理论上可以主张返还。”
“但时间跨度太长,金额也比较分散,实际操作会比较麻烦。”
“她没有上大学这一点,能证明吗?”
“学校可以出具证明,另外还要证明她当时是以大学生身份向你索要钱款。”
我把手机里的聊天记录全部调出来。
“这些够吗?”
沈律师看了很久。
“够一部分。”
“还差什么?”
沈律师看出我的情绪,合上文件夹。
“别急。”
“她现在已经把事情闹大了,后面一定还会联系你。”
“她只要继续向你索钱,就会留下新的证据。”
我问:“她要是不联系了呢?”
沈律师笑了笑。
“一个习惯从别人身上拿钱的人,不会因为一次被拒绝就停手。”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