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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后的第八天,周明川在我租住的小区门口守到凌晨。
保安不让进,他便反复按门禁,最后踹坏了单元门的挡板。
物业报了警,他却说只是想见女儿。
两天前,他又发来一段语音。
你敢带小满离开青禾镇,我就去学校门口等。
你总不能二十四小时守着她。
律师说,离婚不代表威胁自动结束。
周明川已经明确提到学校,我可以凭伤情照片、报警记录和威胁语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。
保护令不影响正常探望,只禁止他堵门、跟踪,更不能绕过我去学校带走小满。
申请材料里还缺旁证。
父母见过我的伤,也见过周明川砸门。
回娘家的第三天下午,妈妈主动来找我。
“你不是要申请保护令吗?我陪你去。”
我没想到她会改口。
“两点半。”
我把材料整理好,下楼买了两杯豆浆。一杯无糖,是她平时喝的。
到了办事窗口,工作人员核对完报警记录,将情况说明表推到妈妈面前。
“您是否见过许知遥身上的伤?”
妈妈握着笔。
“见过。”
我的手指慢慢松开。
“她有没有说过,伤是周明川造成的?”
“她是这么说过。”
“您是否见过周明川砸门或威胁她?”
妈妈转头看了我一眼。
那天周明川在门外砸了半个小时,踢坏门锁。她和爸爸就在客厅,不可能忘记。
可她很快移开目光。
“年轻夫妻吵架,声音是大了点。”
工作人员打开我提交的录音。
周明川的声音传出来。
你敢带她走,我就去学校门口等。
妈**手指缩了一下。
工作人员说:
“申请人担心对方未经允许接触孩子。您是否知道,他曾强行进入她的住处?”
“他就是脾气急。”
“再怎么说也是小满的亲爸爸,总不至于真害孩子。”
“探望需要按协议进行,不能通过堵门和威胁实现。”
“可他也没真的把孩子抢走。”
我看着她,“一定要等他抢走,才算危险吗?”
妈妈没有回答。
工作人员再次询问伤势来源。
她坐直身体。
“知遥从小就脾气硬。”
“两口子吵起来,谁说的话都不能全信。”
“至于她胳膊上的伤......”
妈妈顿了一下。
“我没亲眼看见他动手,不能让我乱签吧?”
“妈,你说的是假话。”
“我是在帮你。”
她压低声音。
“难道非要把明川弄得有案底?以后小满知道亲妈把亲爸告了,会怎么想?”
“知意那店眼看就要开了,这时候因为你大事闹大了,这生意还怎么做?”
哪怕替我作证时,她想的仍是知意的花店。
我按住那张表。
“这份说明不用了。”
妈妈却抽了回去。
“我既然来了,就得把事情说清楚,不能由着你乱写。”
她在最下面签了名字。
走出大厅,知意打来电话,说装修公司送错了墙漆。
妈妈立刻去拦车。
“我今天能陪你来,已经站在你这边了。别总觉得全家都欠你。”
车门关上。
那杯无糖豆浆还在后座,一口没动。
工作人员把打印好的笔录交给我。
前面写着,她见过我带伤回家。
到了最后,她又说自己没亲眼看见,不能确认伤是谁打的。
工作人员圈出了那一栏,旁边,是妈妈刚签下的名字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