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:
第二天一早,我回到明廷总部。
法务把四年的授权记录铺满会议桌。
越看,我越沉默。
最早的邮件很简单。
“曼丽替我跟进。”
后来变成:
“细节找苏曼丽确认。”
再后来:
“她可以代表我参加会谈。”
每一句都没有写错。
可每一句都没有写清权限上限。
最麻烦的一封,是两年前我发给某客户的邮件。
“我不在国内,曼丽的意见可视为我的初步意见。”
法务负责人指着“视为”两个字。
“许董,这就是霍家最可能抓的点。”
我问:
“初步意见也能变成资金承诺?”
“不能直接变。”
“但对方可以主张,他们有理由相信她拥有更高授权。”
这意味着,苏曼丽越权是真的。
明廷管理授权模糊,也是真的。
我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扔给她。
上午十点,霍家律师发来正式函件。
他们主张三份侧函应由明廷追认。
理由写得非常完整。
过去三年,苏曼丽曾七次代表明廷与霍氏接触。
其中三次会后纪要,都由我本人回复“无异议”。
我看完没有发火。
因为事实确实如此。
当年我把大量精力放在母亲治疗上。
苏曼丽替我跑了最辛苦的商务线。
她能喝酒,能熬夜,也能在一桌人都不看好方案时继续谈。
霍氏这条客户线,也是她最先摸到的。
百亿重组框架里,有三成条件来自她的谈判结果。
她不是没有功劳。
问题是,她把功劳往前又迈了一步。
她开始认为,没有她,明廷什么都做不成。
下午,她主动来找我。
没有霍家人。
也没有婚礼上的珠光宝气。
她穿着以前最常穿的黑衬衣。
坐下第一句话是:
“你准备把我全切掉?”
“切掉什么?”
“项目贡献。”
我把贡献清单推给她。
客户引荐、商务沟通、三轮谈判,我全写了她的名字。
她看完反而更生气。
“所以我四年就值这几行?”
“这些是你做过的。”
“别的不是。”
她盯着我。
“你知道我四年喝了多少场酒吗?”
“知道。”
“你知道霍家那群人最开始根本不肯见你们吗?”
“知道。”
“那为什么最后永远是明廷资本?”
我听懂了。
她真正不甘心的,从来不是一张房本。
是她觉得自己做了这么多,最后仍然只是“授权代表”。
我问:
“你想要什么?”
她回答得很快。
“我要正式合伙人身份。”
“霍氏项目的项目收益,我要三成。”
我看着她。
“如果四年前你提,我会认真谈。”
“现在呢?”
“现在你先解释三份越权侧函。”
她脸色变了。
“许舒言。”
“你永远都是这样。”
“功劳可以给我几行。”
“权力永远握在你自己手里。”
我没有反驳。
因为过去的确如此。
可权力可以谈。
不能偷。
她起身前,丢下一句话。
“明天霍氏会召开紧急董事会。”
“他们会追认我的方案。”
“到时候,你别怪我没有提前告诉你。”
门关上后,法务看着我。
“许董,她为什么这么有把握?”
我也在想。
直到财务发来一份霍氏最新债务表。
我才明白。
霍家真正急的,不是百亿项目。
是七天后到期的四十八亿短债。
他们根本等不起正常重组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