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第10章

“我不能这么做。”她说着,抬起了戴着戒指的那只手,那枚细小的钻戒在晨光中闪着微弱的光:“我已经订婚了。”
纪淮瑾却并不在乎她说的这句话。
他的视线从她手指上掠过,像看一件微不足道的东西,随即重新回到她的脸上,继续开口:“所以我要你亲口去跟纪洛斯说,你要跟他取消婚约。”
陈幼宜手指微微动了动,那枚戒指忽然变得有些硌手,她看着他,尽量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稳:“我为什么要这么做?对于我来说,无论是你还是纪洛斯都没有区别。我都能得到自己想要的。”
纪淮瑾嘴角微微一勾。
那个弧度很轻,却藏着某种危险的信号,像是一头猛兽在发动攻击前最后咧开的那一下嘴。
“你说错了。”他的声音轻而缓,每一个字都像是被磨过的刀片:“你不会真觉得我有那么大度吧?大度到让一个当年把我像垃圾一样丢掉的女人,做我的侄媳妇?”
陈幼宜心里一揪。像是有人从她胸腔里扯了一下,猝不及防,疼得她呼吸都滞了一拍。
“你……什么意思?”
“意思很明确。”纪淮瑾开口,目光牢牢锁着她的脸,不给她任何闪躲的余地:“除了嫁给我,你没有其他选择。也只有我,才能让你实现自己的目的。”
陈幼宜抿了抿唇,眉头皱得很紧。
她的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那枚戒指的内圈,那里已经被她的体温焐热了,一圈金属贴着她的皮肤,像是突然有了重量。
随后纪淮瑾站起身,椅子向后滑开时发出轻微的声响,他没有看她,只是将袖口轻轻整理了一下,然后越过她身旁,朝厨房外走去。
“我给你时间考虑,好好想想。”
说罢,他脚步平稳地离开了。
陈幼宜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厨房里。
面前是已经凉透的餐盘,杯底残留着一圈乳白色的奶渍,晨光从窗外照进来,把她的影子拉得又细又长。
她缓缓低下头,看向自己左手中指上的那枚订婚戒指,钻石在光线下折出一点微光,不刺眼,却很执着地亮着。
……
陈幼宜下班的时候,天已经黑透了。
她今天做了两份工作,一份是投行的正式工作,忙到六点半下班,随便在便利店买了两个饭团几口吞下去,就骑共享电动车赶去西城一家画室给几个艺考学生做考前辅导。
三个小时,嗓子说得发干,站得腿肚子发酸,画室老板说她今天状态不错,多给她结了一百块钱的课时费,她捏着那几张纸币,把它们整整齐齐地折好塞进包里最里层的夹袋里。
回到纪家别墅的时候,已经快九点了。
她推开门,屋子里只亮着几盏壁灯,暖**的光从角落溢出来,照得整个客厅影影绰绰。
她站在玄关换鞋,往里面张望了一下,没看到纪淮瑾的身影。
“这么晚了,他应该回来了吧?”她自言自语道。
想着,她轻声开口尝试着叫了一声:“纪淮瑾?”
没有人回应,只有墙角那座落地钟的秒针在嗒嗒地走。
“要不然上去找找……”
陈幼宜刚要抬起步子朝四楼去,就听见身后传来门锁被打开的声音,她立刻转身看去。
是纪淮瑾。
他穿着一件黑色的休闲冲锋衣,拉链拉到胸口,领子立起来半遮着下巴,额前的碎发被汗微微浸湿,几缕贴在眉骨上方。
整个人带着一股夜风裹挟来的凉意和运动过后特有的热气,两种气息交织在一起,让他看起来比白天里多了几分少见的野性。
陈幼宜目光缓缓往下移。
他的手里牵着一条狗。
一只黑白相间的边牧,毛色油亮,四肢修长有力,眼睛又圆又亮,像是嵌在脸上的两粒黑曜石。
那只边牧看见她的那刻,先是歪着脑袋盯着她看了几秒,耳朵轻轻抖动了一下,然后那根原本自然垂着的尾巴,忽然开始摇了起来。
越摇越快,越摇越欢,连带着整个**都在扭。
陈幼宜看着那只边牧,眉头微微一蹙。
怎么感觉这只狗有些熟悉?
她还没来得及细想,纪淮瑾的声音就响了起来:“叫我干嘛?”
陈幼宜抬头看向纪淮瑾。
她刚刚声音那么小,小得几乎只是从喉咙里漏出来的气音,这他都能听见?这人到底什么耳朵。
“咳……我是想告诉你,我想好了,就按你说的。”
她说得很轻,但每个字都是认真的。
今天一整天她都在想这件事,在店里想,在画室的画架前想,在回来的路上迎着风想。
她认真想过了,好像除了按照纪淮瑾的提议做,她确实没有别的选择,纪淮瑾有一万种方法让她与纪家的这门联姻泡汤。
她不能赌,外婆的病等不起,与纪家的联姻是她目前唯一能够抓住的东西,无论跟她联姻的这个人是谁,都不重要。
纪淮瑾点头回应:“好。”
他虽然只说了一个字,但神色明显带上了一丝得意,那种得意很淡,淡得几乎只在那双眼眸深处一闪而过,像是一头蛰伏已久的猎手,终于听到猎物自己走进了包围圈。
说着,他就牵着那只狗越过了她。
黑色的冲锋衣擦过她的手臂,带起一小阵细微的风,陈幼宜的目光一直落在那只狗身上,她总觉得越看越熟悉。
那只狗从她身边经过时,还回过头来看了她一眼,尾巴依旧摇得欢快,眼神热切得像是认识她很久了。
“等一下……”她叫住了纪淮瑾。
纪淮瑾脚步顿住,没有回头,只是微微侧了侧脸。
“它,是一一吗?”
纪淮瑾缓缓转过身来。
他看着她,目光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格外深,沉默了两秒,才开口:“没想到你还记得,我还以为你早就把它跟我一起抛到九霄云外了。”
他的语气很轻,轻得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的一阵风,却在这空旷的客厅里砸出了回音。
一一,是***时他们共同照料过的一只流浪狗。
那时候它还是小小的一只,毛脏得看不出原本的颜色,瘦得肋骨根根分明,是陈幼宜先发现的它。
她蹲在路边,把自己的午餐面包掰成小块一点点喂给它,纪淮瑾站在她身后,说这种流浪狗很常见,养不活的。
可陈幼宜不听话,用围巾把它裹起来抱回了公寓,纪淮瑾嘴上说着麻烦,却还是大半夜开车去找了二十四小时的宠物医院,后来给它洗澡、驱虫、打疫苗、买**,大部分都是他在做。
他们给它取名叫“一一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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