牙婆脸色一沉,急忙阻拦:
「哎哟小姐,这可使不得,这丫头已有买主,我正要带她过去呢。」
那小姐没说话,只抬了抬下巴。
旁边的侍卫从怀里摸出袋银子,随手甩过去,砸在牙婆脚边。
「这些银子,足够你赔付原先的买主。」
牙婆瞄了眼他腰上的佩刀,嘴唇动了动,到底没敢再多说。
侍卫冲我一摆手:「跟上。」
我爬起身,拍掉满身尘土,垂着头跟在轿子后头。
轿子行了约莫小半个时辰,终于停在一座恢宏宅邸门前。
我抬眼望去,竟是学士府。
原来这位小姐,便是大学士之女顾清宜。
进了府我才明白,她为什么肯花一袋银子把我买下。
她是大学士府嫡出的小姐,琴棋书画,样样都通,唯独一样——
不识字。
这年头讲究「女子无才便是德」,越是高门大户,越把姑娘家不识字当成体面。
顾清宜自小就是这么被教养大的。
可她心有不甘。
她偷偷想学字,却没人敢教,也没人可用。
所以,她需要一个识字,又能替她保守秘密的贴身丫鬟。
而我上辈子跟着沈知彦,闲来无事,他便教我认字。
从《千字文》教到《论语》。
那时我总笑他,说一个庄稼汉的媳妇读书识字,传出去要被人笑掉大牙。
他也不恼,握着我的手在沙盘上写。
「多认几个字,往后你心里就有底气。」
如今,那点底气,竟真成了我的活路。
顾清宜给我改名阿晚,明面上替她记账、念信、抄帖子。
夜深人静,无人打扰时,我便教她认字。
日子一天天过去,我在学士府渐渐安稳下来。
就在我以为,往后能这样一直过下去的时候,老天偏又跟我开了个天大的玩笑。
这日清晨,小姐和夫人要出门,我照旧跟在她身侧。
她今天打扮得格外隆重。
一身藕荷色衣裙,头上簪着点翠,步履从容,端庄温婉,像从画里走出来的佳人。
轿子出了学士府,一路朝城南去。
街市渐渐熟悉起来。
我起先没在意,只当是顺路。
可越走,心越往下沉。
轿子拐过最后一个街角,停住了。
我抬起头,看见那扇熟悉的黑漆大门,门楣上挂着块匾。
沈府。
我整个人僵在了原地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