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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个箱子,是七个姐姐的遗物。

白布掀开,灰尘呛得我睁不开眼。

每个箱子上,都贴着烫金的“沈”字封条。

人死了,连遗物,都得姓沈。

嫁衣,头面,首饰,一模一样,一式七份。

唯独没有一件贴身的东西。

二姐的箱子里,有一本驾照,年检章,盖到了她死后第三年。

人都死了,驾照还在年检。

三姐的箱子里,有一件泳衣,标签都没拆。

酒精过敏的三姐,死后被写成酒后溺水。

他们连死法,都懒得编圆。

最底下那口箱子,是大姐的。

箱底压着一本婚纱相册。

相册里,大姐穿着那身和我一模一样的嫁衣,站在满场白玫瑰里,笑得端庄。

我认识大姐十九年,她的笑,没到眼睛里。

她的眼睛,一直在看镜头外面,像在找什么人。

我把相册揣进怀里带回婚房,一页一页贴在台灯上认。

每张照片的背面,都用铅笔写着一个字。

极淡,极小,要贴着光才看得见。

铅笔痕太淡,被岁月蹭得只剩半边。

我用眉笔在纸上,把它们一个一个描出来,拼了两个钟头。

书房。

第三格。

火。

相册的最后一页,是大姐的单人照。

她背对镜头,站在窗边。

那个背影,我后来才明白,是留给我的。

她把字写在照片背面,是因为她知道,能拿到这本相册的人,一定会翻到最后一页。

第二天,我主动给沈之珩磨了一下午的墨。

磨墨的时候,我留意过他。

他写字,右手提笔,虎口处有一道旧疤,细长,像被火钳烫的。

我垂着眼,什么都没问。

他不赶我也不理我,任我在书房里转。

我知道,他在看。

看我往哪儿走,看我碰什么。

我碰遍了前两格。

第三格,我留到了他出门的那个下午。

第三格是一摞旧报纸的合订本。

十八年前的。

头版头条是城西林家大火,林氏夫妇葬身火海,七个女儿下落不明。

警方定性为线路老化,意外失火。

报道最后,有一行小字:

有目击者称,起火前一小时,曾见沈某的车,从林宅后门驶离。

旁边一条个新闻,豆腐块大:

林氏产业,由合伙人沈某,代为接管。

报纸从我手里滑下去。

不是七个姐姐,被挑中了。

是七个姐姐被认出来了。

我的手,按在那一页上,没有动。

身后,掌声响了一下。

沈之珩靠在门口,不知道已经看了多久。

“看到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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